不打不相識   7-12-2009


上週六,我打開部落格,發現一封隱匿留言,


是某格友看了我的某篇文章的連結,發現竟然是她的文章,這是只有格主才能看的編輯欄。這讓她很驚訝,請我刪了此連結。


我看了,氣得.....,立刻發文飆回去。


前一陣子,我才寫一篇抄襲公案的文章,怎麼可以自己「做賊的喊抓賊」,還去偷抄人家的大作,也不打聲招呼,這分明是小偷的行為。


我的回應如下:


「我知道你也是住在爾灣,我看過你的所有文章標題,並沒有這一篇。


這兩篇我是我自己寫的,我有底稿在電腦上,有照片為證,有借書證為憑,


我的文筆極佳,是創作型的作家,


如果有讓我心儀的格友文章,我會放在「網住一片天」註明是引用,即使是作者不詳,我也會聲明。


不知為何你說這是你寫的文章?更何況你不會從你家騎車到凱蒂圖書館,只要八分鐘。」



我氣得放下電腦,出去走路走了一小時,想想其中曲折。


我觀看這格友的部落格,她也是有品有格有文采的寫手,她有禮貌、有修養、是個文雅之人,她一直用隱匿留言來保護我,應該不是惡意攻訐,或是存心找碴。


我看完她的部落格,極其欣賞她的文采和見解。怎地,難道是誤會?


整個晚上,我和她在回應欄裡來來回回幾次,彼此都文雅的惺惺相惜。


後來我們倆才同時搞清楚:是雅虎部落格的系統有問題,她的連結其實和我的連結是不同的,我們所辯稱的是不同文章,難怪在氣頭上時有點雞同鴨講,答非所問。


還好,彼此都很有禮貌的說「對不起」和「謝謝」,並成為彼此的訂閱戶。



過幾天,我因為前一晚早睡,凌晨三點突然睡不著,便起身在部落格上逛逛。發現這位格友回應的很快,一問之下,她也是失眠早起,在電腦上閒晃。


夜深人靜,最有默契的不是枕邊人,而是未曾見面的知己,想來也是有趣。


真是「不打不相識」,沒真的吵過架,沒真的打過架,只是字結緣而已。


 


附註:請發揮想像力,插圖像不像白兔追白蘿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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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蔚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