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狀之結局篇  2-22-2o12


上週五早上,我們當面向老師說明小子欺負小融的情形。


老師當下處理,問小子是否曾真有其事?小子很坦承認罪,並當面向小融道歉,握手言和。


老師又將此事告知家長,請家長告誡孩子的言行。


*


週一學校放假。週二下午我去接小融放學時,小融說:「小子的媽媽要向你道歉。」


我還聽不懂時,有人拍了我的肩膀,請我留步,原來是小子的媽媽。


是一個年輕的韓國媽媽,還推著一個二十個月大的小兒子,小兒子正在午睡,睡得香甜。


小子媽一開口就是連聲道歉,說:「我很抱歉發生這樣的事!我無法想像我兒子會做這種事,請你原諒!週五老師告知我時,我好幾個晚上無法入睡,我想像為人母親的感受更是痛心,很慚愧發生這麼多次才知情,我真的感到萬分抱歉!」我看出小子媽眼眶含淚,急欲請求原諒。


我再看看小子仰著頭聽大人的對話,一臉不好意思,他算是正常活潑的孩子,反而我們家孩子是不正常的安靜害羞。


小子這次學到一個機會教育,敢做敢認錯也是一種勇氣。


*


事情發展下來,有幾種可能:


第一、如果這小子不肯承認,經過調查,事情會更複雜,小事化大,可能要勞動校長和警察。


第二、如果小子媽要保護孩子,死不承認,堅持小融也動過手,會演變成大人的戰爭。


第三、如果老師不秉公處理,有所偏袒,我的怒氣可能不只是一座火山而已。


第四、如果事情繼續鬧大,對我的孩子和小子都會受到不良影響,對整個班級氣氛也會受到傷害。


還好,選擇權在我手上,我可以導演故事的結局。


*


我說:「孩子需要從爭執中學會成長和交朋友,我可以了解這過程。只是不正常的肢體語言應該避免,以免發生遺憾。我希望他們成為朋友,我希望這樣的事以後不要再發生。」


我也有一個常惹事的孩子,將心比心,我懂媽媽的切身之痛。小子媽一再保證,一再道歉。我不是得理不饒人,我也不想擴大事端,希望事情和平落幕,化敵為友。


小子媽說:「我想小子是嫉妒小融,他在學校的表現樣樣都強。」


我謙虛的說:「小融只是常和大哥哥可以玩,比同年紀早混,未必是早教,他不是天賦異秉的小孩啦。」這不是謙虛,真的是事實。


*


我看看熟睡的小寶寶,想起小敬在六歲時,有曾有嫉妒弟弟的情結,心態不太平衡。小敬六歲時也曾發生和同學互拿沙子灑在頭上的蠢事,孩子覺得好玩,大人可緊張得很,小鬼當然被告狀過,被處罰過,以後就再也不敢了。


去年沒讓小融考資優班是考慮自己孩子的斤兩,或許智育成績沒問題,但是他需要和同年紀的孩子一起成長,切磋琢磨,建立自信,學習同儕相處的技巧。他需要有自己的朋友,而不是依附在哥哥或哥哥的朋友之下,長久來看,這樣的人格發展比學習成績更重要。


我想起蔡媽說過:「以前欺負我兒子的同學,因為嫉妒我兒子成績最好,後來經過調解反而變成我兒子最好的朋友,在學校處處保護我兒子。」


結局操之在我,我選擇「冤家宜解不宜結」。


*


我們向家庭醫生徵詢時,醫生故意和小融對話,知道他是一個很慢熟斯文的孩子,建議我給他辦個生日派對,邀請全班同學來參加,讓他有機會當主角,結交朋友。


我一想到繁瑣的過程和細節就頭大,也質疑其中的功效。


我轉而主動邀請小子來我家玩樂高,兩家人互相認識,盡釋前嫌,孩子可以因此化敵為友,這才是積極主動的作法。


小子一聽到樂高,眼睛都亮起來了,露出笑容


回家後,小融很認真寫邀請卡,我還帶小融去玩具反斗城挑兩個樂高小人兒,放入邀請函中當小禮物,我們必須先釋出善意,然能有更圓滿的happy ending,畢竟他們是同學,不是敵人。


*


我們買一盆小蘭花送老師,謝謝老師協調這件事,讓事件有個圓滿收尾


小子說完道歉後,每天在學校看到小融都笑咪咪說:「Hi!」並且期待來我家玩。


事後我問小融:「你喜歡上學嗎?」他開心地點點頭。


我問小融:「誰是你的好朋友?」


小融說:「每一個人!」


我知道當父母的一言一行都會影響孩子,但我無法確定多年後孩子被影響的是那一部分的養分。只好讓孩子跟在身邊,看清楚整個事情發生的來龍去脈和處理過程,連小敬也是整個事件的觀察員。


*


我們告狀的目的是幫孩子結緣,不是結仇,孩子很單純,只是想一起玩而已,大人別把事情複雜化。


 


 


 


*事後篇:


有個格友與我分享我英國老師花六星期教幼稚園小朋友如何自我防衛的程序:



老師說:「如果有人霸凌你時,你該如何反應?」

1. 鎮定

2.對話

3.告知大人.

4.轉身就走..要記得安全..不要跌倒

5.防衛

6.馬上告知老師及家長.

供大家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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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蔚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