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書賊  2-17-2009


這一週遇上斷斷續續的雨季,天空像是一條條髒抹布高懸天際,一層一層的灰暗陰沈,大雨傾盆的下著,小雨淅瀝的下著,突然陽光乍現,又一次一次的洗淨擰乾。


這樣的天候,外頭變幻無常,是季節交接的複雜難定,不知是該誰的歸屬管轄,突然是冬天的寒冷,山頭積雪,突然又是春天的料峭,含苞待放。


這樣的天候,最適合在躲在家中看「偷書賊」,一如和莉賽爾一起躲在地下室讀書。只是我預計三天要讀完的書,竟昏昏沈沈讀了一星期。


會讀一星期,不是這本書太無趣,而是氣氛使然。我在聽死神說故事。


誰看過死神?想像中的死神一旦人格化,有七情六欲的性格,那一切就複雜了。


全書我們看不到死神的長相,全憑個人想像,但是死神的性格都猜到了。


他,一直辛勤工作,酬勞是人類付出生命的代價,讓他觀看冷暖,全書無新生的喜悅,所有的主角、配角都走向死亡;一如你我,被死神盯上,只有早晚的問題,沒有逃脫的機會。


死神說的故事,在第一頁裡,讀者都猜到了:戰爭與死亡,二次世界大戰和希特勒、德國人和猶太人,冬天過了又是另一個冬天,寒冷灰暗籠罩墨沁鎮,從這裡到那裡,每個被死神說得活靈活現的人,都得死。死才有機會與死神交會。


死神的陰晴不定,連說故事都反覆無常,常常自己忍不住就先說結局。讓我看書時,也隨之跳躍思考。這樣也好,改變自己既定的觀點,想法會比較活躍。看這書時不會因為預知結局,而失去看書的趣味。


當死神冷冷的說:「希特勒當政那些年間,我才是最忠心耿耿服務元首的人。我擁有無窮無盡的能力,能在正確的時間出現在正確的地點,結果我永遠在人類最好與最糟的狀況下找到他們,我看人類的鄙陋,也看見人類的美麗,而我好奇為什麼人類能同時既鄙陋又美麗呢?儘管如此,我嫉妒人類一件事情:人類,真的很懂得找死。」(P.431)看得令人汗毛直立。


書中主人翁莉賽爾從十歲被死神追蹤到十四歲,從一個文盲偷了書、識了字,讀了書,迷上文字世界,靠著這股無形的力量,走過戰爭與死亡,人家是花樣年華,她卻受盡飢寒羞辱,走過千瘡百孔,諸事不順的成長,每一步都是痛徹心肺。


如果不是文字,莉賽爾無法走過親眼看見弟弟死亡的悲痛;如果不是文字,莉賽爾無從建立和繼父彼此信任的親密感;如果不是文字,莉賽爾無法和馬克斯建立深厚的生死之交情誼;如果不是文字,莉賽爾無法在躲空襲時靠著唸書安定人心;如果不是文字,死神無法裡裡外外如此瞭解莉賽爾。


既然是文字,那就要大大佩服作者的文字駕馭功力。


澳洲年輕作家馬格斯朱薩克,今年才三十四歲,是當代澳洲作家獲獎最多、著作最豐、讀者最廣的作家。他僅憑年幼時父母講述曾親眼目睹盟軍轟炸漢堡市的慘狀,和納粹押解猶太人到集中營的情景;然後他花了三年時間,寫成這本,密密麻麻近478頁厚的書。


馬格斯朱薩克在描寫死神的筆調尤其傳神,關於顏色和和氣味,那麼的與眾不同,完全不像是人想出來的形容詞,(P.8)關於死神的自述:「我最喜歡巧克力色的天空,很深很深的巧克力色,人家說這種顏色最適合我。不過,我還想盡量欣賞我見到的每一種顏色,光譜中的所有顏色,十億個左右的顏色,各不相同,還有一片天空可以慢慢舔,慢慢吃。顏色抒解我的壓力,放鬆我的心情。」


「人類只有在一天的開始和結束時,才會觀察顏色的變化。但是對我而言,一天當中,每個短暫片刻都呈現不同的色度和調性。光是一小時的時間裡,就包含了幾千種不同的顏色:蜜蠟黃、柔絲藍,陰鬱黑。我是做這行的,當然特別注意顏色的變化。」(P.9)抄下這一段,是為了介紹死神出場,見識作者的文字敏銳度異於常人。


連莉賽爾第一次喝香檳,他都可以描述那細緻的味蕾感動(P.315):「感覺真是太美妙了,氣泡好像在螫她的舌頭,扎她的胃,就連他們走往下個工作地點的時候,她都還可以感覺到肚子在發麻。」令人印象深刻。


我看完這本書,對譯者的功力也很好奇。想像呂玉嬋應是也能寫作之人,中西學兼具,不然怎能翻譯得如此恰如其份,讓看書的人不會覺得彆扭,尤其是書中用了很多新式寫法、斷句和篇章,一定要很有默契才能傳神表達。


全書共十二章,其中九章是以「偷書賊」偷得到的九本書做章節名。書中黑體字的標題都下得很怪,很不傳統,卻充滿新意,完全像是一個不按排理出牌的死神的行事。生命的本質不就是如此嗎?哪有標題和順序?我一方面覺得看得怪,一方面又讚他寫得妙,無法一氣呵成看完,斷斷續續看著,卻也昏昏沈沈的夢遊著,我需要留下空白來喘一口氣。


我沒有感動落淚,我和死神一樣冷靜,看完,如釋重負。


靈魂,是死神手臂上一縷清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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