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倫雙人行 ( 上集) 3-28-2000
那些過往的旅行記憶,最近在我腦海吶喊著:「把我寫出來!把我寫出來!」
都事過九年了,旅行的記憶還可以鮮明倒帶,一句句對話、一段段行腳、一幅幅風景、一道道風光、翩然而至到我眼前,等我說故事:
意外的機票
話說2000年,全世界的人在期待中迎接「千禧年」後,某一天春天深夜,我看到電視廣告:「從洛杉磯到倫敦,只要$138美金。」
我大叫:「怎麼可能?」驚動室友彼得和我老公。
彼得說:「你不相信的話,就打電話問問啊?」
我老公撥了電話,轉到英國的航空公司,電話那頭的人說著濃重的英國腔,讓我們頻頻確定說法,彼得在一旁聽得很受不了,接過電話嘰哩呱啦。
我在心裡嘀咕著:「天知道,彼得連說中文都會口吃,英文腔的調調怎聽得懂?」
然後彼得轉頭對我們說:「他問你的信用卡號碼?」
掛了電話,我們竟莫名其妙買成從洛杉磯到倫敦的限時特惠機票,原來$138是單程,就算來回機票加稅,一人也才三百多元。
那時我老公正剛考完博士班的資格考,日日夜夜如火如荼的寫論文,對這突如其來的意外,完全超乎研究計畫,傻眼得一夜睡不著。
我倒是將錯就錯,把天上掉下來的禮物當成是老天爺的好意,我安慰我老公說:「就當作是春假去走走吧!以後你畢業了,或許身在何處都不知道?」我是即時享樂派的撒旦。
跑了三次辦簽證
買完機票,接下來是辦英國簽證。
幸運的是,當時我們住在西洛杉磯,離英國大使館只有五分鐘車程;不幸的是,我們辦了第三次才過關。
第一次沒有注意到當天正好是掃街日,路邊停車被罰四十元:進了大使館,沒有帶存款證明等,無法辦理簽證,下次再來。
唉呀,學生嘛,就是有閒沒錢,竟然要我們提出薪資證明、存款證明、納稅證明、住宿證明等。
我們打算住在我高中學弟振育家,他在英國倫敦大學讀藝術博士,我們正好可以省下住宿費;偏他也是留學生,他要如何提出財力證明呢?
我們機票都買了,總不能因為簽證不過,就這樣算了吧?
騙來的簽證
我無意中跟我的高中同學桂琴抱怨這件事,她在航空公司工作,說她可以請在洛杉磯的同事幫忙我。
於是桂琴介紹了一位Joyce 給我。我和Joyce 素味平生,只在電話中一聊,像是相識多年的知心好友般,讓她願意為我冒險。
Joyce 說:「這簡單!交給我來辦!我先幫你打一份機票和倫敦希爾頓旅館的五日住宿證明,等你辦過英國簽證後,我就把記錄銷掉就好了。」
於是我就拿著這一份假住宿證明去英國大使館騙過簽證。
(註:過了半年,我搬到爾灣的第一個恩人就是Joyce ,我在她家吃了兩年的火鍋。)
不准穿雪衣來倫敦
我上一次見到振育學弟是他在金門當兵時,那時我失戀了,心情很不好,打電話去金門向他說說。隔兩天,他寄了一張台北到金門的機票,讓我去金門散散心,他請了假,整整陪我玩了三天。
沒想到這一次再相見,已經事隔六年,地點轉到倫敦了。
振育只給我們他家地址,叫我們下了機場,自己坐計程車到他家。他說,一切等來了再計畫吧!
他千萬叮嚀:「天氣很冷!拜託不要穿你們美國人鮮豔的雪衣來倫敦,否則不要走在我身邊。」
我還在心中問:「為什麼很冷,還不能穿雪衣?」
當飛機飛過北極上空時,看著一如血管般縱橫交替的冰帽,純淨單純的大震撼,還是令我驚訝不已。
我的學弟是藝術怪人
終於到了振育家門口,一見面,也沒擁抱,也沒招呼,他總是如此,覺得萬事機緣都該理所當然,一如我會出現在金門,一如我會出現在倫敦。我是很瞭解他,外冷心熱,不善表達,很難遇知己,偏又是個學藝術的怪人。
振育把行李搬上樓,把房間讓給我們睡,自己睡客廳。然後將準備好的地圖交給我,帶我們去倫敦市的中國城吃飲茶,一路教我們該如何搭車、買票、看地圖、末了告訴我們最近的一家超市在哪裡。
這意味著接下來幾天,我們得一切靠自己自助旅行。因為振育正在趕一篇論文,那藝術博士的論文艱深怪癖,一如其人,我們聽他說著題目,時差就把我們催眠得頻頻點頭稱是,不支倒地昏睡到翌日清晨。
天一亮,望窗外一看,我們睡的閣樓景致像是一則童話,窗外是層層尖聳的屋頂,偶爾飛來幾隻鴿子咕咕叫著,遠處有教堂,更遠處是一片大綠地公園。英國式的古老房子陰陰灰灰的,像是撲著一層霉,天天出門都要帶著傘;春天的天氣說變就變,五分鐘前豔陽高照,五分鐘後傾盆大雨。
看了地圖,才知道我們就在格林威治村旁,那個東半球和西半球的接界點,所以我們每天從東半球走路去西半球玩,玩到天黑再從西半球走回東半球。這樣的經驗真是太有趣了,可以雙腳跨地球的東西方!
我們計畫一下時間表,發現七天行程扣掉兩天時差,想玩的目的地這麼多,五天根本玩不完,好不容易飛過北極來倫敦,難道就這般蜻蜓點水嗎?下次,下次又不知何年何月何光景了?我遂力勸老公,打電話回研究室,再多請兩天假吧!
(註:振育在倫敦六年,只有我一個台灣親友去看過他。)
倫敦印象
出門前準備好水、冰冷三明治、雨傘、外套,走去車站到王十字車站去轉車,走了整整一天,我的抱怨越來越多。
天哪!春天的倫敦怎麼會是這樣?
我一路碎步走著,一路碎碎念;回到家,又向振育碎碎念一次:「為什麼倫敦這麼冷?為什麼每天要走這麼多路?為什麼大家都這麼冷漠?為什麼小孩的臉都凍得紅通通的?為什麼三明治這麼貴?為什麼車票和門票都這麼貴?為什麼大家都要穿黑色泥噥長袍?為什麼建築物看起來都是黑黑灰灰的?衣服的色調也黑黑灰灰的?人的氣色也黑黑灰灰的?.......」
振育一聽,大笑,雙手一攤,說:「倫敦就是這樣!」
對我來說,倫敦的印象就是:奇冷無比、黑黑灰灰、走路好累、物價好高。
這在往後的行程中,天天印證,天天和這樣的環境奮戰中。
我老公勸我說:「既然你不喜歡倫敦,那我們就提早回洛杉磯曬金色陽光吧。」我偏不肯,每天邊罵邊享受。
下集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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