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你喔! 2-19-2015

當房東最怕遇到三件事:房客不繳房租、房客破壞房子、無法趕走惡房客。

當這三件事全遇上時,那只好請法官大人評評理。

偏偏加州是保護房客的權利,房東如何反敗為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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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房客芮瑪和泰勒(化名)連續租我們四年半房子,這四年半中,沒有一個月準時付過房租,泰勒曾經失業連欠三個月房租,等找到工作時,一次付清三個月房租。在這四年中,先生失業四次,老婆動過兩次手術,女兒經歷一次死裡逃生的急診,壞過兩部車、及無數的生活難關...。

我不得已知道這些家庭史,皆因為芮瑪拖欠房租時的諸多理由,像歹戲拖棚的爛連續劇,這家人的生活天天和窮困病苦搏鬥,聽多了,我還以為他們是編故事的高手,甚至我都懷疑這是「凶宅」,讓這家人諸事不順。

當初我們一時心軟租給這一家人,是同情他們有一個重度自閉症的女兒,每個月領社會救濟金,因此媽媽無法工作,必須全心全意照顧女兒。女兒16歲大上學,卻是無法生活自理的高智商天才(在語文和藝術方面),他們一路領政府的重症救濟金和失業救濟金,領到補助極限,還欠了醫院幾萬美金的醫療費。

直到芮瑪搬家後,我才從樓上鄰居口中得知:泰勒是亞斯柏格症,是電腦方面的高智商天才,他無法在公司體系和同事共處。他幾乎天天待在家裡搞電腦,鄰居沒看過泰勒出門工作,想當然耳,我們的房租就一拖再拖,拖成一筆債。

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該同情他們?還是該痛惡他們呢?一度讓我們很掙扎。

忍無可忍之下,我下逐客令。我沒有直接寄驅逐信,訴諸法院請警察趕人,姑且留條後路,還體諒他們若有驅逐記錄後,日後很難租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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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神容易送神難,趕房客也是。

芮瑪心裡很明白,她不會再遇到像我們這麼好騙仁慈的房東了,我們也得到教訓,以後依法行事,別再婦人之仁,免得麻煩不斷。

一如賭博有輸贏,做生意有賺賠,出租房子也搞到賠錢,這下子要怎麼向國稅局交代呢?我可不想因為賠了房租,還被國稅局納入故意逃稅之嫌。

芮瑪搬走後,留下一屋子狼藉殘破,我找了老墨打掃房子、出清垃圾、整理院子、請工人重修浴室、換新的熱水器和暖氣爐,自己粉刷油漆,修理水電...,一一拍照,一一留下證據。

我們依加州租賃契約,在房客搬走後21天內,將剩餘押金退還房客。但芮瑪卻沒依約在一個月後,將餘款償還。

無奈何,我們向法院投遞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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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米國「你告我,我告你」是一件稀鬆平常的事,一旦發生在自己身上,就變得不平常了,畢竟我們也是大姑娘上花轎----頭一遭啊!

好在有網路!首先到鄰近法院找出小型法庭的網頁、熟讀規則、填寫資料、附上$80的訴狀費用,寄出存證信函。

經過三個月的冷靜期(期待有轉機而庭外和解),被告還是無動於衷,於是擇日上小型法庭。這錢,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卻是黑白分明的正義公理。

當我向一位律師請教時,律師說:「這欠款不夠多,一般律師不受理,你告輸的機率很大。因為:第一、加州租賃契約是比較保護房客的,第二、你的房客是弱勢家庭,法官會比較傾向保護房客,第三、你還不能確定房客有沒有收到存證信函,這訴訟如何能成立呢?」

一語驚醒夢中人!我以為欠債還債,天經地義,但真理未必是站在我這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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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一個晚上蒐集證據,首先要上網確定房客本人有沒有收到法庭的存證信函,提告者不能親自送信,必須由第三者送達法院傳票給被告本人簽收。還好查證法院,傳票已經在兩個月前送達,完成合法程序。

回頭說,我們之所以讓芮瑪住了四年多,他們幾乎沒讓我們花過修理費,在金融風暴中,我們不用擔心房客搬遷的空窗期損失。唯一一次芮瑪抱怨洗澡的熱水忽冷忽熱,我們請水電工檢查修理後還堪用,若要一勞永逸的話,最好是把整個浴室裝修過。裝修是個大工程,房客還住在屋裡,需要租旅館或是趕房客等程序,房客不繳房租又不肯搬出去,怎麼裝修浴室?

加州法律規定,房東若是沒有提供基本生活條件給房客,房客可以告房東。

我們提供基本生活需求,符合規定,洗澡有熱水,但為什麼偶爾冷熱水會不穩定呢?等芮瑪搬出去後才知道,原來是熱水器漏水,芮瑪沒通知我們維修,罪不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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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訴訟成功,我花了兩個晚上準備呈堂證據。

最厲害的是網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我搜尋到泰勒的臉書,他在臉書上宣布找到新工作,他還在Amazon 上賣書,我還意外知道,芮瑪和泰勒曾經共同出過一本書、泰勒是四本電腦教科書的作者,芮瑪曾經是許多科技雜誌的專欄撰稿人。諷刺的是,泰勒的新書是教人如何利用網路創業,現實生活中,他卻是無法融入社會的邊緣人。

這當然是重大證據。

我拿出一本資料夾,把所有租賃契約書、維修證據、回籠支票、維修前照片、搬出後照片、還債計劃書、往來的電子郵件等,還有樓上鄰居和現今房客的電話當成證人等,洋洋灑灑一大疊。

從維修的照片中,可以看出芮瑪並不是愛護房子的好房客。他們搬走後,才發現洗衣機破了一個大洞,每次洗衣服都像洩洪一下,大水一路流洩到院子裡,樓上鄰居很納悶大水打哪來?新房客搬進後,才發現洗衣機不能用、熱水器漏水、暖爐從來不使用,廚房水槽滴水等,如此這般,芮瑪從不告知;他們嚴重毀損家電,我們卻無法向他們索賠。

不是我們不維修,而是房客不通知;不是我們沒有提供基本生活環境,實在是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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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老公大人寫的呈堂說詞,又臭又長的文言文,臆測法官大人應該沒耐心聽長故事。

正好前幾天看了TED演講術,索性刪改成四句話,長話短說如下:

「某人自X年X月至X年x月向我租房子,為期四年半,一共積欠xx元。之所以會積欠這一筆錢,是因為某人常年經濟困窘、家有重病孩子,所以我一直給他機會。長期下來,讓我不勝負荷。我知道他最近出書,還在亞馬遜網站上賣出,請求法官判決某人還債。」

訴狀符合起承轉合、符合「因為...所以...」的因果關係,還可以證明我們不是仗勢欺人的惡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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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當日一大早,先到小型法庭報到。

法院前門庭若市,當日約有一百多組人馬,人人有備而來,手上都是一大疊資料和檔案。法警一一唱名確定出席的提告人與被告,向大家宣布:「願意私下和解的請到和解庭。」為了不想留下法庭記錄,頓時大部分人馬都向後走,只剩下十餘組人馬。

有提告者說:「有人和我合夥做生意,欠錢不還,還恐嚇我!」說完拿出一大本檔案為證。

有房客告房東說:「他不退我押金。」

房東辯解說:「我有寄存證信函和支票給他,不是我不還,是他留給我錯誤地址,一旦過了21天就告我。」說完,房東拿出「查無此人」的退回信件。

法官明察秋毫,立刻怒斥房客說:「你是惡意詐欺。」判房東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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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人是被告沒出席,提告者自動勝訴。

泰勒當天沒有出席,基本上是贏了一半。法官看上去約是六十歲人,一如法庭影集的法官長相,穿著大黑袍,留著灰白的大落腮鬍,眼鏡後有一雙犀利的眼神,神情莊嚴中有親切感。基本上小型法庭的法官審理這些雞毛蒜皮的小官司,大約五分鐘就判定輸贏。

當法官問我們何事求告?我們簡單回答:「某人欠房租。」說完遞上一大本檔案,法官看了租金試算表後,了解我們的為人,搖搖頭說:「你們怎麼有耐心讓他欠這麼久的房租?」

我們說:「因為他們有一個重症的小孩,及長期經濟困難。」

我們本以為還要再辯證下去,法官立刻敲槌判贏,當場宣布泰勒必須還錢及付出庭費,法院判贏證書會在一星期後寄到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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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地大、窮人最大。

就算法官判我們贏了,泰勒必須還錢,但是泰勒沒正式工作、沒有任何資產、沒有任何擔保品,將奈之何?

我們可以找討債公司逼他們還錢,討債公司索費90%。泰勒不是壞人,只是沒錢,我不想討債公司惡形惡狀去他家敲門恐嚇要錢,我不想為難他們,只希望不要再有受害的房東了。

為了要給國稅局交代,我們找到出版社聯絡方式,寄存證信函告知人事處,說明泰勒欠我們多少錢,下次要付版稅給泰勒前,請先還給債權人。

就只能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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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好心有好報。

芮瑪搬出去的第二天,樓上鄰居出價想買我們的房子。這房子是會生金雞蛋的母雞,就算遇過壞房客,我們也捨不得賣。

我們整修房子的第一天,有人來看房子,第一個人一眼就喜歡,喜歡面對萬坪大公園的風景,喜歡這樣的格局和寧靜,馬上就下訂,一點都不在乎我們漲了租金。

新房客是英國人,職業當護士,兒子當消防員,先生是研究蜜蜂的科學家。當我進去維修房子時,發現新房客把房子佈置得比美樣品屋,家具都比我家高檔且有格調。新房客自己重刷油漆,自己買新微波爐,還諄諄告誡我:「你千萬不要賣房子,我要長長久久住在這裡,因為這裡正好是我媽媽家和我姐姐家的中間點。」

我看過新房客的一家人,連她的媽媽和姊姊都打過招呼,知道這是一個有家教的家庭,經過前車之鑑,我的識人能力大大有進步。

新房客從樓上鄰居口中聽到前房客的惡行,再三向我保証:「我一定會準時繳房租的。」

第二個月,因為新房客去渡假,她索性連下個月的房租支票都先寄來,免得延誤。

我喜極而泣說:「總算否極泰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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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事件中,讓孩子看到父母勇敢、睿智和寬厚的一面。

學到完整走完法律程序,做個了結,學會在美國生活必須要會蒐集證據,保護自己。

從律師朋友口中學會一種豁達的智慧,生活中的輸贏未必是人生中的輸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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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蔚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