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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 Air  11-29-2013

小鏡的夢幻禮物是Apple 產品 ,他也覺悟了:「求人不如求己。」一定要靠自己才能美夢成真。

小鏡是標準的蘋果迷,非常之崇拜賈柏斯,非常之愛用國貨,非常之以蘋果產品為傲,加上每天和每個月閱讀科技資訊,對3C產品的常識和知識非常之豐富,令我敬畏三分。

*

小鏡花一年的時間存錢,包含做家事、兼五個家教、還有一毛不花的存下壓歲錢和生日禮金,每個月的工資加利息,如此從年頭到年尾存了七百多大洋。

小鏡的第一志願是拿很酷的iPhone5,和同學窩在學校牆角打電話,或是沒事裝有事的說:「嗨,你在哪裡?我就在你身邊啊!哈!」

還好他不是笨蛋,知道這樣的玩弄手機要每個月花錢付月費,羊毛出在羊身上,若父母不肯買單的情況下,難道要每個月為了這隻蘋果做牛做馬嗎?

*

起先,小鏡會使出哀兵政策,說:「我的同學都有手機,我都沒有。」

我說:「你去問你同學的父母,還願意收養一個兒子嗎?」他聽了,自己都想笑。

他說之以理:「手機有追蹤,你就知道我在哪裡了。」

這宅男,不是在家,就是在學校,連從學校都走不到家裡,還能去哪裡?我當然不會上當。

小鏡說:「如果有手機,手機可以下載字典,我可隨時查資料,反正學校有WiFi,就不用花錢上網了。」

退而求其次,只能誇讚他的演出:「唱作俱佳,只差聲淚俱下。」

好像孫悟空打老鼠精,妖怪會變身,隨時幻化出各種面貌來騙人。

我考慮的是,以他目前的生活圈還用不到手機。我若一時心軟,給了手機,那後患無窮,前輩家長以斑斑血淚史上演上百次的親子戰爭。孩子不是不斷地和同學收發簡訊,就是半夜躲在被子裡上網,或是突然電話費上升,近視度數上升、爭執上升,悲劇上演....。

別說孩子,這種3C上癮症,連大人都控制不了,怎麼怪小孩?

*

我對小鏡說:「如果你臨時要用手機,我的手機可以借你。」他嫌我的手機不是蘋果機,不夠酷。

我好心說:「你要用iPad,我的可以借你用。」他抱怨說,他不能下載自己喜歡的App。

我天天出借桌上型電腦給他做功課,至少螢幕大,打字快,列印方便,他說:「我們學校電腦室已經全面更新成iMac了。」

折衷之計就是答應讓他買iPad,對老花眼的我來說,與其買iPad Mini不如買iPad Air 的螢幕大,大就是好,他總算聽勸改變心意。為此他做足功課,研究商品的各項功能,比研究新型感冒病菌還精準,打探所有感恩節黑色星期五的折扣商店。

猶如忠誠的教徒一定要到聖地去朝聖,小鏡最終決定在感恩節當天早上在網上訂iPad Air,下午到蘋果店親自領取獎賞,蘋果當天的折扣是送$75的禮券,正好拿來買護套。

如此功德圓滿,總算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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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迎娶iPad Air 之前,小鏡自己擬定iPad的使用規則,如下:

iPad Rules

  1. If iPad is damaged, the person who broke it must pay for repair cost.

  2. Rent for one month is $10, half an hour every day.

  3. No editing or changing any settings in iPad, unless it is disapproved.

  4. iPad can be used for educational purposes .

  5. iPad can be used for entertainment purposes on weekends after Friday 5:00 pm and homework being done.

  6. Use only 30 minutes at a time with timer.

  7. B+ or below grade parent may confiscate iPad.

  8. Confiscate is for at least one week.

  9. In order to edit anything in iPad, I must get parent's permission.

  10. Rules may be changed if approved by parents.

  11. I have the right to refuse iPad to anyone.

  12. I will pay for the cost of the glasses only.

  13. I will pay for app costs.

  14. Parents can change rule without owner's permission.

 *

其中前三條是「阿弟條款」,防止小人濫用、盜用和破壞。

父母保有監護權,適時適地督導孩子安全地使用網路。

最好笑的是第十二條款,一旦我的千叮嚀、萬囑咐都無法提醒他保健自己的雙眼時,我只好使出殺手鐧,冷冷地說:「配戴一副眼鏡比買一個iPad 還貴喔!你不要和你的錢開玩笑。」這一招比任何道德勸說還有效。

兵不厭詐,魔鬥不過道,融爸最後加了一條無上綱的增訂條款。

*

如此相安無事過幾個星期。一如所有肥皂劇,王子和公子不可能一直過著快樂幸福的日子,故事要有高潮,讀者才會有刺激,編劇才會有智慧解決問題。

某日,我發現小鏡躲在車庫練跳繩,還隨身帶著iPad。據當事者的辯詞是:「當我跳完繩一千下後,休息時我就看iPad 的足球教學影片,練習踢足球的技巧。」

既然如此,那就正大光明用!幹嘛躲在車庫裡?

而且從下午三點放學回家到九點睡覺前,iPad 隨側在侍,他寫作業時、算數學時、看雜誌時,都可以隨時查「五分鐘」資訊。

我和小鏡約好:「我們48小時都不用iPad如何?」那意思是我也懲罰自己教子無方,陪他過沒有iPad的清靜時光。

*

這好像有人毒癮發作,坐立難安,一時之間有無所事事的感覺,渾身不對勁。

他當然不願意,抗議說:「這是用我的錢買的iPad,為什麼我不能隨意使用?」就算白紙黑字寫下來,還是有辯論的餘地。

第一天裡,小鏡不斷和我嚕說:「沒有iPad,我無法和我朋友Skype。」

我說:「那就打電話嘛!」

爸爸趁假日帶他去打球,我趁機安排朋友來家裡玩,讓他去溜直排輪,上餐廳吃飯,走出去逛逛,從虛擬世界走回現實生活。

小鏡重複鑽牛角尖,嚕說他不應該被沒收iPad,他沒有破壞規則。

我說:「我們只是做個實驗而已,如果兩天不用iPad,日子會有什麼不同?」

對我來說,我也是「戒毒」,我中3C的毒,導致老花眼日漸嚴重,正後悔不已呢!

*

禁不了、逃不了也回不去,這是時代潮流,學校都一人一台iPad,電腦教室用iMac,天天都有電腦回家作業,看成績單、請病假和看學校資訊都是靠網路溝通,學校常加強親子對網路的認識和教育。

我只能趁災情尚未嚴重時,導之以正。3C潮流浩浩蕩蕩如黃河氾濫,我不能圍堵,只能疏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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