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欲這怪獸   2-8-2010


懷小敬時,我和融爸就約定好:「對小孩的教育要一致。」如果孩子犯錯時,父母不可以一邊是黑臉,一邊是白臉,讓孩子有邊可靠,讓孩子不知是非。如果對對方的教育不滿時,可是在事後提出來討論。


好在,我們沒有跟長輩一起住,自己管好小孩便是了,不需要對誰負責。


所以我們可以很霸道的規定:「關掉電視,打開故事書。」不會有任何爭議。



星期五一放學,小敬便對我說:「你可不可以帶我去買披薩?」我心裡想:家裡有披薩了,為什麼一定要去某一家披薩店?


我一問再問,才搞清楚:君厚告訴小敬,去北木披薩店買披薩,就可以用25分錢買一個鉛筆套。


我撂話給小敬:「我可以載你去北木披薩店,可是你要用自己的錢買披薩。為了一個25分的鉛筆套,還要花十餘元吃披薩,你覺得聰明嗎?



小敬一邊寫功課,一邊對我說:「你知道有一種彩色鉛筆很神奇喔,它可以一邊寫字,一邊變顏色喔,每個字的顏色都不一樣。」末了小敬還加了一句:「你可以去TARGET 買!」


我也酷酷回答:「你可以用自己的零用錢去 TARGET 買。」



這個長週末,小敬又很興奮的說:「君厚有一個DS,你知道什麼是DS嗎?它是一種掌上型電動,可以變成兩個螢幕來玩電動,一個大約兩百元?」


我不知道什麼是DS,也不想在家裡引進一場災難,我也不能無情的回絕孩子,只好放話:「等你存夠錢,我再帶你去買。」


我心裡想的是:「等你存夠錢時,不知何年何月,DS早已褪流行了,你也不會再喜歡DS了。」


這時我才發現零用錢制度真好,它可以暫時消弭孩子的物欲,它可以讓孩子活著有希望,它可以讓孩子奮鬥有目標。



隨著孩子見多識廣,我們有點消受不住他的物質慾望,他每天都有想買的新物件,像隻日益膨脹的物欲怪獸,每天在長高、長壯、長大。


小敬問:「我什麼時候可以有自己的電腦?」


小敬問:「我什麼時候可以有自己的手機?」


經過很多前輩的親子戰爭,經過很多前輩悔不當初的痛苦經驗,他們千萬告誡我:「非不得已,千萬不要給孩子自己的電腦。就算寫功課、查資料要用到電腦,也要將電腦放在公共區域,父母可以看得到的位置,絕對不可以讓孩子關著房門打電腦。」


我當下沒有反對,也沒有贊成,對小敬說:「如果以一台電腦要五百元來說,還要加每個月網路費$30,你必須有能力自己付錢。」


「至於手機,每個月要付$30,等你真正需要時,可以自己付帳時再說吧!」



窮人家有窮人家教孩子的方法,這是很實際也很現實的問題,你必須有能力支付自己的慾望,有能力自己駕馭這隻物欲怪獸,而不是純情無辜的無謂要求。


再者,我也不是小孩的提款機、夢想機、許願池、土地公,只要小孩許願,我就一定要滿足他。


相反的,我還會故意刁難他、挫敗他、苛刻他,分析事實給他聽,鼓勵他努力達到目標。


所謂努力,那真是一件好事換得一張彩劵,辛辛苦苦賺來的,要敗光只要一時半刻,要聚砂成塔還得經年累月。


就是要訓練孩子:「先別急著吃棉花糖」。



睡前,我和融爸達成共識:未必要拒絕孩子所有的想望,讓他有機會在心裡盤算盤算;如果他能達成目標,得到獎勵也是應該的,尊重他支配零用錢的想法。


我們不否認或是殘忍的拒絕孩子的想望,我們利用這個機會鼓勵孩子,為目標打拼,才能自己嚐到甜美的果實。


學會成功駕馭怪獸的過程中,有太多能力要訓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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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蔚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